【普法贴士】说一说下雪天常见的法律问题
冯某在小区人行道上行走时,因路面有冰雪,十分湿滑,不慎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骨折。病愈后,冯某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能及时清除冰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起案例中,冯某的诉求是不是合理,物业又要不要承担对应的责任呢?
按照法定和约定义务,物业公司应当及时清洗整理小区公共通道上的积雪,或采取比较有效防滑措施,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损的,应当依法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还要看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物业公司在雪后未及时清洗整理通道积雪致使增加行人摔倒和受伤的可能性,则应当承担主要赔偿相应的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已及时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努力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业主主张物业公司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而业主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行为有明确认知,承担注意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和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任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对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损的,应当依法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李某在某商场步行街喷泉处行走时,因雪后地滑跌倒骨折,送医治疗,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李某认为商场对雨雪天气后的露天过道未采取积极的安全保护措施,致其滑倒受伤,将商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27万余元。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在被告的管控区域步行街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被告作为经营者,负有消除这种安全风险隐患的义务,但并未履行上述义务。同时,原告作为成年人,对自己的安全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在路面湿滑的情况下没有谨慎小心,注意自身安全,是造成损害发生的主观原因。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对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冰雪路面车轮容易打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车速要慢,避免猛加速或猛刹车,油门要缓缓踏下或松开,制动以点刹为主,轻踩轻抬。尽量走有车辙的路线,莫轻易尝试走被冰雪覆盖、路况不明的路段。
冰雪地面阻力很小,跟车距离太近很难在短距离内刹住车,易引起追尾事故。如果路途中正在下雪,视线会受阻,一定要提前给出汽车信号灯,确保周围车辆能有充足时间反应,自己也要注意仔细观察前、后车辆的信号灯状态,及时保持安全车距。
遇到弯道,尤其弯度较大的弯道时一定要提前减速,注意其他车辆的动向,特别是弯道会车时,请做到不抢行、不催促、有序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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